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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阡县关于调整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信息发布者:mp_18286627666
    2022-11-29 07:01:12   转载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研判和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00:00时起,调整石阡县城部分区域临时管控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对汤山街道东至五峰山脚,南至温泉大桥“中国温泉之乡”牌坊,西至龙川河,北至启灵桥头、县医院创伤急救中心工地路口、泉城别苑(一品鲜)餐饮店、泉都街道佛顶山北路157号等区域继续实行临时管控。
    二、除继续临时管控区域外的其他区域,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可有序离阡,离开后需完成“三天三检”。
    三、除继续临时管控区域外的其他区域,坚持解封不解防、管控不放松,减少区域内人员流动,不聚集、不扎堆,做好个人防护,区域内人员非必要不离开本区域。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KTV、网吧、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美容院、棋牌室、培训机构、文化馆、图书馆等密闭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和对外开放,餐饮场所暂停堂食(可送外卖)。生活超市等生产生活保障企业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可有序恢复生产经营。进入公共区域或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测温、登记、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做好生活物资和特殊群体医疗服务保障,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衷心感谢市民朋友们的支持和配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市民继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如违反通告要求,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置,让我们一道齐心协力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特此通告!
    石阡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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